N海都记者 林养东/文 马俊杰/图
海都讯 去年2月,莆田的许女士向亲戚朋友借了钱,加上贷款,好不容易买了兴安名城北区的一套房子,原本去年9月就收房,可拖到现在,开发商都还没有交房。
业主:这边交房贷那边还要交房租
许女士介绍,他们一家五口住在城厢区下磨社区的出租房内,去年2月,她筹钱在兴安名城北区9号楼买了一套88平方米的房子,总价105万元,当时签订的合同注明交房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但至今,开发商都没有通知交房。
“房贷按揭已经交了几个月了,每个月还要付房租。”许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她每个月要付六七千元的房贷和房租,目前已经欠了几十万元的外债,开发商越迟交房,她损失就越大。她想让开发商退房,可是对方迟迟不给回复。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学园街与东园路交界处的兴安名城北区,小区大门口已建好,安排了保安值班,不少工人在运送材料装修房屋。但在9号楼前,工人正在装修外墙,小区相应的绿化、道路硬化都未完善。
开发商:正在建电商中心不得不迟交房
记者了解到,兴安名城北区的开发商为莆田市世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售楼部的黄经理介绍,兴安名城北区分一、二期,二期的1至8号楼均已按时交房,而由于9号楼的一至五层正在建电商中心,不得不延迟交房时间。目前,小区相关配套的绿化、路面硬化等也正在加紧建设,预计几个月后就可交房。
“9号楼目前有十几户业主,部分业主对延迟交房提出疑问,但开发商都有做好沟通工作。”黄经理表示,开发商已得知许女士目前的情况,也承诺后期交房时会付相应的违约金,至于对方提出的退房要求,也上报给相关领导,具体情况正在沟通。
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王律师介绍,开发商未能按购房合同约定按时交房,已经构成了违约,但若是由于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原因,一般情况是可以延迟3个月以内的时间交房。该开发商目前延迟交房已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业主可提出解除合同,若开发商不配合,业主可单独或联合其他业主起诉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