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城事/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大米售卖会现场“奖”声不断
南开大学单招须面试
男子获刑6个月
老板和装修人各担一半责任
涉事服务站被罚2.2万扣10分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4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持刀逼女友拍婚纱照
男子获刑6个月

 

N海都记者 曾会文

海都讯 男子为逼女友去拍婚纱照,竟然持刀劫持女友去拍照。2014年11月30日下午,男子马某伟从福安某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小轿车,开往寿宁县寻找女友范某梅。当晚9点许,马某伟在寿宁县鳌阳镇东区一家牛杂店门口找到了女友,于是,他要求女友和他一起离开店里,但遭到女友的拒绝。

被拒绝后,马某伟从店内取来一把菜刀,强行将女友劫持上车控制住,还捶打女友,随后将女友带到宾馆。

第二天上午,马某伟用语言等方式威胁,逼迫女友去拍摄结婚照,并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在得知女友家属报警后,马某伟又强行将女友带到宁德、福州等地。后经女友劝说,马某伟和女友一同返回寿宁。

但12月2日上午8点许,马某伟再次强迫女友和他一同前往寿宁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路上,范某梅趁人多拥挤逃脱。

后来,范某梅出具谅解书,对男友马某伟的行为表示谅解。近日,寿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马某伟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