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颖旭
海都讯 预存3000元,不仅能享受到48次美容护理服务,一年后按照协议还能退还3000元。这承诺“看上去很美”,但家住福州晋安五四北三盛国际公园的陈女士却开心不起来,因为春华佳人美容店中途改名易主,新旧经营者互相推诿,她和多名会员手中的预付卡都成了废卡。
“去年10月25日办卡至今,才做了15次,美容店就换老板了。”陈女士说,几天前,她发现春华佳人美容店的店名改成了荣华佳人,而新老板为她免费做了一次护理服务后,就拒绝再为她提供服务了。她联系旧经营者袁女士,袁女士称她跟新的经营者有签协议,对方有义务给老会员继续做护理。之后,袁女士就不接电话了。
在美容店门口,记者遇到了另外5名春华佳人美容店的会员,她们也预存了3000元至6500元不等的费用。但新旧经营者互相推诿,旧经营者甚至不接电话。陈女士等人均表示,她们曾见过双方的转让协议,协议中有注明,新经营者有义务为老会员继续提供服务。
自称荣华佳人美容店负责人的吴女士称,她们与春华佳人美容店没有任何关系,陈女士等受害者应该找前老板袁女士协商解决。在采访中,吴女士拒绝出示她与袁女士之间的转让协议。
对此,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马艺宾认为,如果原经营者与新经营者之间有约定的,应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应由原经营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