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8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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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没离身21万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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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4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行卡没离身21万不翼而飞
省公安厅公布新型盗窃犯罪案例,并列入专项行动打击重点
 

N海都记者 张志宏

海都讯 通过种植木马程序、架设钓鱼网站、攻击网络平台等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手机信息等,再通过复制银行卡取现、网络消费、网银转账、第三方支付、购买股票基金等方式,将储户银行卡中的存款悄无声息地转移,俗称存款蒸发案件。昨日,我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此

类新型盗窃犯罪案例,并宣布将其列入下阶段全省打击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的重点。

去年10月9日,三明尤溪的胡先生有两张银行卡,两张卡没有离身,可卡内存款共计21万余元分别被他人通过网上银行、中间业务后台方式、POS交易等方式盗刷。随后警方顺藤摸瓜,在浙江省绍兴市抓获嫌疑人吴某辉、赵某鹏。

警方调查了解到,从

2014年8月以来,吴某辉、赵某鹏在绍兴租了一套房当窝点。吴某辉在QQ群上向他人学习秘密窃取银行卡资金的非法手段,并向不明姓氏人员购买银行客户资料。

随后,他们根据银行客户资料,拨打银行客服电话,绑定或开通被害人短信银行,进入手机银行客户端软件,秘密窜改被害人账户中预留的手机号码。窜改后,他们在“中移电子商务”、“百付宝”、

“沃支付”等第三方快捷支付平台注册多个账户,绑定被害人身份及银行信息,转移被害人账户内的资金。从2014年8月以来,吴某辉、赵某鹏已经成功窃取全国不同地区30多名客户银行卡内资金共计37万多元。

为打击此类犯罪,我省公安机关将采取打防管控并重工作措施,对涉嫌电话号码及网站实行技术封堵,运行我省警银涉案账户、“灰名单”账户预警、管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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