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云南红河州为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政府每年出资500万元奖励拆建,书记市长均可获15%分成,剩余70%奖金用于奖励从事该项工作的其他相关人员。有人质疑该做法严重违反中央关于治理评比表彰庆典相关规定,但州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称:考评办法没问题。(4月29日澎湃新闻)
@王传涛:为工作设立一个评奖表彰,头头还有抽成,这更像是企业的做法。堂堂政府机关,自然不应做此不合规矩、不合公众利益的勾当。而且,还是拆建这种特殊性的工作,难免会有人为了奖励搞强拆强建,也会导致一些政府工作人员顾此失彼,把服务群众的本职工作撂在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