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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拆小建大” 杜绝污染“上山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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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拆小建大” 杜绝污染“上山下乡”
近年来,福州对养猪场“一赶了之”,催生了不少“冠洲村”出现
 

N海都记者 陈文浩 实习生 郑冬红

海都讯 仓山区建新镇冠洲村的养猪场粪水,直排乌龙江支流,影响水质,破坏候鸟越冬湿地(详见本报昨日A04版报道)。本报报道引起建新镇政府关注,镇政府已向冠洲村委会下发猪场限期搬迁通知,对于限期不搬迁的猪场,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实际上,近十几年来,政府部门一直借由搬迁养猪场,来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但为何,与冠洲村相似的情况仍屡见不鲜?

有环保人士认为,一波又一波的搬迁潮,反而推动了污染“上山下乡”。对此,政府部门提出,已意识到养猪场不能“一赶了之”,根据相关政策,之后的整治思路将是“拆小建大”。

【事件追踪】冠洲村众猪场 拆迁款或达千万

记者昨日获悉,建新镇政府已向冠洲村委会下发了通知,要求“5月15日前彻底搬迁、取缔养猪场,限期不主动搬迁的猪场,将由区、镇组织人员依法强拆”。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也于昨日上午赴冠洲村,召集养猪户开会。

冠洲村的村支书认为,“(拆猪场)现在就卡在赔偿款的问题上”。养猪户代表许某则称,众养猪户愿配合政府拆迁,“不漫天要价”,提出赔偿标准与南屿镇一致,即每平方米150元。不过,据此统计,冠洲村未拆养猪场面积近6万平方米,赔偿款要近千万元。

建新镇政府人士说,此前福州市政府开会协调时,仅口头明确此事由仓山区负责,并未发文,方案和赔偿款至今都未落实。镇政府将向仓山区政府汇报,尽快协调。

【声音】民间担忧:新一轮整治 会重演“上山下乡”

“冠洲村的养殖业发展,正是近年来污染‘上山下乡’的典型。”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人士李先生认为,该村的养殖业发展,是因此前福州二环内禁养猪,冠洲村因路网完善,吸引大量养猪场落户。

记者了解到,近十几年来,随着城市中心不断扩大,福州的养猪场越搬越远。2002年,福州市规划市区三环路以内区域,福州市区内河上游汇水区域等为畜禽禁养区;2004年,大部分养猪场已搬到闽侯、永泰、连江及晋安区一带。

现在,新一轮的生猪养殖面源污染整治又开始。省政府发文要求,今年上半年要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任务。在福州,目前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还有1200多家,生猪存栏60多万头。

李先生担心,这会产生新一轮的猪场及污染“上山下乡”,“猪场似乎越搬越远,但污染源并未明显消除”。不少猪场搬至闽江福州段上游、大樟溪沿线或晋安区北峰山区,污水经江河支流或山涧小溪,最终还是流入闽江。

政府方案:改“赶”为“疏”拆小建大

有市民认为,猪场一拆了之,会影响到市场生猪供应;而赶得越远越好,也不能彻底根治污染问题,“疏导”,或许才是关键。

实际上,政府也已注意到这点。据福州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办公室人士介绍,去年12月,省政府下发的“猪六条”,对养猪场整治的总体思路就是“拆小建大,扶大限小”,拆除小的,升级改造大中型的。“禁养区内的要拆,可养区内存栏小于250头、排放不达标的也要拆。”

该人士称,通过“拆小”,可以倒逼不愿装环保设施的养猪场转型。目前,猪粪处理技术很多,养猪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技术,政府也会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政府财政也会进行相应补贴。改造将自2015年起,分三年进行,对存栏250至500头的养殖场,每家补助30万至40万元;存栏500至1000头的,每家补助50万元;存栏1000至1500头的,每家补助60万元。

对于部分小猪场为逃避监管“上山下乡”,这位人士称,政府或将推行“有奖举报”,强拆非法养猪场,并追责乡、镇政府相关责任人,“工作不落实而严重影响进度的县(市)区,将实施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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