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城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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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违法逃税者将进“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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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5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税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重大违法逃税者将进“黑名单”

 

N海都记者 林可 通讯员 林曦

海都讯 昨日,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国税局、地税局等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落实我省《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

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偷税案件;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逃避追缴欠税案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虚开税款数额100万元以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票面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将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每季度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纳税人将面临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18项联合惩戒措施。

目前,已有53户“黑名单”企业信息被公布,其中,9户企业法定代表人在3个月内被阻止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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