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 记者昨从省物价局获悉,电梯定期检验收费标准现已降低,降幅约17%。新收费标准调整为:电梯(乘客、载货)定检收费标准由650元/台调整为540元/台,杂物电梯定检收费标准由380元/台调整为310元/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电梯定检收费标准由500元/台调整为420元/台,电梯7~20层每层加收35元、21层及以上每层加收50元调整为电梯7~20层每层加收30元、21层及以上每层加收40元。同时,将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费的收费方式,由按费率收费调整为按定额收费,收费标准降幅约25%,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