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海都讯 同批5件包裹寄回家,签收时竟发现其中一件并非自己的,三个月过去,东西还找不回来。更让潘女士气愤的是,盛辉物流以未保价为由,最多只肯赔300元。
今年2月5日,身在北京的潘女士通过盛辉物流寄了5件包裹到三明永安老家。包裹内是衣服、鞋子和一些保健品,价值7000多元,快递费480元。然而,2月10日,她在永安收件时却发现,包裹还是5件没错,但其中一件显然不是她的东西。
“贴在上面的单据是我的,但东西是别人的。”潘女士因而只签收了属于自己的4件,要求盛辉物流找回她寄丢的包裹。但至今已三个月,她剩下的那个包裹杳无音讯。
潘女士要求盛辉物流照价赔偿,遭到拒绝。这让潘女士很生气,“当时快递员上门收货时只让我签字,根本没说保价的事情。”
昨日,记者联系上盛辉物流北京公司一郑姓负责人,他表示不清楚潘女士的东西是否寄错。按理说,如果潘女士收到别人的东西,对方会找到公司,但目前没有另外一个人反映东西寄错了。对方坚称,潘女士并没有对包裹保价,按照公司的规定,无保价商品损坏,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300元。
对此,福州工商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按邮政法规定,对于货物损坏丢失的,应该按物流费1~3倍赔偿,而不是自行规定的300元。目前货物是如何丢失的,双方都无法提供有力证明,建议向12315申诉协商解决,盛辉物流不能以格式条款推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