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4月18日,黄先生在福州鼓楼区梅峰路福特福建吉诺4S店订了一款福特福瑞斯轿车,总价10万多元,并交纳了2万定金。销售员刘先生告诉他,这一价格已经比原价优惠1.4万元,是最优价了。黄先生要求对方在合同上附加条款:“如果‘五一’车展期间,优惠力度比这次大,可以执行5月份的更优价。”
5月1日,黄先生看车展时发现,该4S店销售的同一款车优惠较原价便宜2万多元。随后,黄先生要求按最优价买车,但是4S店人员表示,只能退款,或按原先优惠执行。
福特福建吉诺4S店相关负责人林女士证实,两套优惠方案确实出现差异,可以按照合同执行更优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