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昨日,莆田市民陈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5060称,上周末,到金鼎购物广场购物的她将电动车停放在路边被拖走了。让她不解的是,她停的位置上有规划停车线,她的车正是停在停车线内。
对于陈女士反映的情况,荔城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金鼎广场路边的停车位已经取消,交警部门已经在路边设立禁停标识,而且原先的停车位上,还写上了“禁止停车”的字样。由于原先施划的停车线不清楚,交警部门还特意在这些停车线上写上了“禁止停车”的字样。但很多车主为了图方便,还是将车辆停在此处,夜间视线不佳,一些车主不知道情况,就跟着其他车辆一起停车,导致违章。
交警提醒,金鼎广场路边是不能停车的,他们已经在人行道上施划了多个黄色停车位,市民可将车辆停在这些车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