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贽超 文/图 通讯员 李建辉
海都讯 前段时间,一只30斤重的大蜥蜴从天而降,砸在了福州大利嘉城10号楼106室的雨遮上(详见海都报2015年5月1日A04版)。如今,这只蜥蜴的主人也被刑拘了。来自福州市林业局的消息,经福州市森林公安局与新港派出所民警联合排查,昨日,公安民警将蜥蜴主人——广西籍男子李某抓捕归案。
据了解,李某于2012年从广西老家购买了一条蜥蜴当宠物饲养,因管理不当,4月30日,李某饲养的蜥蜴从其租住处的窗户爬出来掉落在一个平台上,被市民发现并报警。经市森林公安局和新港派出所民警联合逐户排查,发现小区五楼一出租屋内的广西籍男子李某可能是巨蜥主人。昨日,警务人员将其带回市森林公安局讯问,李某承认自己是蜥蜴的主人。随后,市森林公安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将李某刑拘。
经辨认,该蜥蜴为白喉巨蜥,原产于非洲中部和南部,是外来物种,也是这几年来比较流行的“异类宠物”。“目前白喉蜥蜴属于《华盛顿公约》附录Ⅱ的保护动物,我国参照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保护。”
这边是李某因为养白喉蜥蜴被拘,另一边,福州一位阿姨悄悄把自家养的大鳄龟上交至林业部门。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说,阿姨是看到报纸上关于饲养野生动物犯法的消息,连忙将家里儿子买的鳄龟上交。
林业部门呼吁市民,如果现在家中有这样不适合做宠物的外来动物,希望尽快上交至林业部门;同时,希望市民朋友不要再购买这样的“异类宠物”,一来城市环境不适合这些动物,因此林业部门也无法给个人批准饲养许可证;二来外来动物会对当地生态造成不可估量的破坏,“重要的是如果涉及保护动物,可能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