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2版:政事/快报
3上一版  下一版4
 
鼓山大桥 多处挂“水帘”
琅岐旧水管网改造 下月开启
虚报补偿款、收受好处费 晋江多名街道干部被查
村干部携家属旅游 被党纪立案调查
省药监局预警:勿食织纹螺
闽江防洪工程福州段 一期进展顺利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成绩7月5日公布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5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药监局预警:勿食织纹螺

 

N海都记者 章微

海都讯 5月19日,本报报道了莆田一名2岁的男孩吃织纹螺中毒,或成植物人。为此,昨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织纹螺食物中毒预警:勿食织纹螺。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夏秋季节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提醒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自行催吐,并到医院就诊。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织纹螺的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会在短时间内侵蚀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5分钟,最长4个小时。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