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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如厕晕倒 女工昏迷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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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5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班时如厕晕倒 女工昏迷至今
脑部淤血已半月,家属疑其连续加班而累倒;华盛鞋业称,是否工伤还未认定,如属公司责任,一定会承担
 

N海都记者 蔡学伟

海都讯 半个月前,莆田荔城区华盛鞋业有限公司的女工陈某珍,在上班期间上了趟厕所,随后便昏迷在厕所内,送到医院发现脑部中枢淤血,至今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处于昏迷状态。家属称,厂方仅支付了前四天的医疗费,之后便不再理会此事。目前治疗已花费近10万元。

华盛鞋业有限公司昨称,将视责任认定结果,承担赔偿责任。荔城区人社部门表示,目前家属未提请认定工伤,具体情况将视鉴定结果而定。

家属:鞋厂经常加班妻子尚未脱险

陈某珍的丈夫陈先生,昨日还守在医院重症室外,面容憔悴。

“每周只有周二和周五能见到妻子。”陈先生说,妻子脑部中枢有淤血,压迫着神经,目前无法手术,只能药物治疗,还没脱离生命危险,他不放心离开。

陈先生说,妻子今年40岁,是北高镇山前村人,现在他们一家人住在新度。2013年,妻子就曾在华盛鞋业上班,由于经常要加班到深夜,在他反对下,妻子离开工厂。但三个月前,经朋友介绍,妻子瞒着他回到这家工厂上班,没想到就出事了。

陈先生说,家里有两个女儿,妻子平时很疼爱她们,只要每天加班不超过晚上9点半,她一般都会赶回家陪她们。可5月1日后的三天里,妻子都没能回家,显然是加班太迟无法回家。5月5日上午10点左右,就在妻子连续工作的第四天上午,他接到妻子同事电话,称妻子在厕所昏迷,正送往医院急救。他怀疑妻子是因连续多天加班,过于劳累晕倒的。

陈先生说,妻子出事后,厂方只交了前四天的医疗费,随后便不再理会,后续的近8万元治疗费用,都是他向亲友借来的。他也多次找到厂方,要求支付后续的医疗费用,但对方都没有明确表态。

厂方:加班有时间限制

华盛鞋业公司行政主管段先生说,根据厂区内的视频监控,陈某珍于5月5日上午9点55分左右进入厂区一厕所内的,几分钟后,另外两名女工发现其倒在女厕内。公司第一时间拨打120将其送往医院,并派人陪同,前后支付了4天约2.7万元的医疗费。

段先生说,陈某珍在工厂厕所晕倒,是否属工伤还未认定。公司出于人道主义,支付了前期医疗费用,已尽到了现阶段的责任。至于今后要如何处理,公司将视劳动部门作出的鉴定结果,再做下一步赔偿计划。

对于公司是否经常安排加班一事,段先生说,公司一周一般安排6天上班,其中星期六上班按加班计算,发放双倍工资,星期天是安排员工休息的。至于加班,一般是在生产旺季安排。

段先生说,公司不是每天都安排员工加班到深夜,以上周为例,只安排员工加班3天,且严格限制时间,不会到深夜才让员工下班。陈某珍是否因劳累过度晕倒,他并不清楚,要等医学鉴定出来后,才能确定。如属公司责任,公司一定会承担。

部门:亲属还未申请工伤认定

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审理室的工作人员说,之前陈某珍的丈夫确实与他们进行了接触,先行咨询工伤认定的情况,但并未申请工伤认定。如要进行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材料才能进行。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陈某珍是因为自身疾病晕倒,则无法认定为工伤,只能以疾病为由,由公司提供病假期间的工资和相关待遇。如果是因外伤等其他原因引起的,可以视具体情况再进行工伤认定。至于引起晕倒的疾病是否是在工作中形成的,则难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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