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海都讯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两名90后女生的“恶作剧”,造成同学重度抑郁发作。近日,福州市中院终审维持了仓山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两名恶作剧的女生和该学院各承担15%的责任,各赔偿3900余元。
法院查明,2012年3月10日晚上,林某燕与林某云、王某莲在学院寝室睡觉时嬉闹,林某云脱去林某燕的衣服,王某莲在边上用手机拍摄,导致林某燕当场情绪过激,校方管理人员到场后事态才平息。2012年4月24日,林某燕因“创伤后应激障碍”进入厦门市仙岳医院住院治疗。之后,她分别于2012年8月2日及2012年9月24日因“重度抑郁发作”入院治疗。至2014年7月18日,她共花医药费4.3万余元。
仓山区法院认为,林某云、王某莲的行为无法预见会导致引发原告重度抑郁症的后果,不能认定存在过错;但导致其情绪过激,继而心理失常入院治疗。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管理方,虽然平息了事态,但没有安抚好林某燕的情绪。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林某云、王某莲应各分担林某燕实际支出医疗费用2.6万余元的15%。最后,法院判决3被告分别赔偿林某燕3934.11元。
林某燕不服,提起上诉。但福州市中院终审认为,林某燕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最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