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我省通报2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2015年5月2日,武平县大禾乡人大主席莫遵福,私自驾驶大禾乡政府公车(闽FC6559)回老家看望亲属,午饭后驾驶公车搭载亲属从岩前镇返回武平县城,晚上安排其朋友林某某用公车送其亲属回岩前镇。2015年5月22日,武平县纪委给予莫遵福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古田县土产公司用集体资金购买香烟、食用菌、水果等,接待赠送客户等人员,该公司经理彭望长、原副经理姚锦丰和原经理黄传峰被处党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