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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6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棵粗壮桉树 遭人锯断
荔城大道莆田二中附近绿化带,七八棵巨尾桉被毁,市民呼吁严惩砍伐者
七八棵桉树被锯断

莆田二中附近的绿化带上,
 

N海都记者 林养东/文 马俊杰/图

海都讯“一排桉树都长到十多米高了,就这样被砍了。”昨日,一市民致电海都新闻热线95060反映,荔城北大道莆田二中附近的绿化带上,有七八棵桉树被人砍断,树干没有移走还留在现场。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现场,在辅道旁的绿化带内侧看到一片枯黄,走近发现七八棵碗口粗的巨尾桉被人锯断,只留下一米高的“树桩”。锯断的树干没有移走,甚至还有几棵连着伤口倒在一旁的绿化带上,压着低矮的灌木和草坪。从伤口和枯黄的树叶判断,桉树被毁已有一段时间。

附近市民王女士说:“绿树被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希望部门能严格执法。”另一市民张先生说,随意砍伐者应该得到惩罚。

据市园林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未经园林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砍伐或移植造成死亡的,要在部门指定的地点按3至5倍的株数补种。未经批准砍伐或因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造成死亡的,要赔偿损失,并处以树木评估价50%的罚款。

市园林局绿地科已安排有关人员前往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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