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3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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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砂场溺亡 老板被判赔8万
死者父母诉砂场老板及水利局,法院判死者自担八成责
 

N海都记者 曾会文 涂明

海都讯 去年7月22日,20岁男子黄某在南平建阳童游街道一河边砂场码头下河游泳,之后溺亡,当天尸体被发现。此后,黄某父母起诉事发砂场老板非法采砂,破坏河道等,是造成黄某溺亡的直接原因;同时,他们还将建阳市水利局一同列为被告,认为该部门放纵违法行为,对黄某死亡也有过错。近日,建阳法院一审认为,砂场4名经营者对黄某死亡承担20%责任,建阳市水利局不担责。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认识到其游泳处非公共浴场,有危险性,其对自身死亡承担80%责任;砂场经营者张某等人,未在该肇事地点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具有过错,对黄某死亡承担20%过错责任,需赔偿黄某家属8万元;建阳市水利局多次向该非法砂场经营者发出停止通知,采取相应措施,已尽管理职责,对黄某的死亡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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