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会文 涂明
海都讯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一名辅导员,趁学生还未缴纳学费的时机,骗取他管理的两个班级的学生的信任,代收25名学生的学费17万多元,却只为学生缴纳学费3万多元,其他的用于还债或投资(详见本报2014年10月23日A31版)。学校发现后报案。近日,闽侯县法院一审判决这名辅导员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8万元,并退还诈骗所得。
漳州市长泰县男子苏某发,2004年到2014年4月,任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2013年8月底至9月初,苏某发趁学生还没缴纳学费的时机,利用他所管理的商贸系物流管理专业2012级、电子商务专业2012级的学生对他的信任,通知学生他可以代收缴学费。他让学生将学费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交给他,前后共25名学生把学费交到他手里。苏某发从这些学生那里共获得175900元的学费,用于还债或投资。到立案前,苏某发只陆续为学生缴纳学费31600元。2014年10月份,苏某发在泉州车站被公安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