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婷如
海都讯 2013年,建瓯法院判决范某结欠杨某借款65万元及利息,判决范某结欠张某借款5万元及利息。官司打赢了,可债务却迟迟未得以清偿。债权人杨某、张某为向范某索讨债务,连日跟踪蹲守,于2014年6月2日伙同他人随债务人范某及范小某至福州金融街万达广场。
待范某和范小某就餐完毕后,杨某、张某的同伙追赶截住驾车逃走的范某并将范某砍伤。张某、杨某则将范小某强行带上轿车离去,并在车内质问、殴打范小某,致其受轻微伤后,才将范小某放下车。今年1月,张某被抓获归案;3月,杨某投案。
昨日,台江法院作出判决,因非法拘禁罪,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杨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