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新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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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区住宅用地“有戏”?
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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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7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答疑解惑

 

N海都记者 庄少虹

楼市逐渐升温,随着买卖交易的频繁,大家关于购房过程中的问题一直不断。本期“答疑解惑”将从公积金、户口等多方面解答购房者遇到的问题。

您在买房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向我们求助。关注海都新地产(微信号:hdbxdc),微信留言提问,或拨打0591-87079110,我们的专业团队都将为您解答。

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问:小林已经在福州工作3年,尚未买房,现在租的是商品房,每个月租金900元。请问,现在能否提取公积金缴纳租金?

答:根据福州市住房公积金规定,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的,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房屋租赁满6个月后,可提取公积金缴房租,首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6个月的租金。之后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一年房租。

像小林这样租住商品房的,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个人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在面签的承诺书中进行承诺)等就可以提取。

家庭成员曾公积金贷款再申请,算二套资质

问:陈先生夫妻均在缴纳公积金,同时在福州城区有两套商品房。其中林先生曾办理过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已经全部结清贷款。妻子用商业住房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尚在还贷中。请问如果以妻子名义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是算首套房吗?首付比例是20%吗?

答:按照陈先生的情况,有公积金贷款记录,家庭再购房属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若涉及组合贷款,按承办银行确认的住房贷款标准执行,因其妻子首套商业贷款未结清,就算二套房,首付需40%。

“卖一买一”空档期户口可暂不迁出

问:张扬的户口落在泉州,近期打算在福州贷款买房,泉州的房子也准备出售。他担心泉州的房子卖了,福州这边房子还没买,户口怎么办?

答:卖方可以在卖房子时和买方协商户口暂不迁,并约定好一个户口迁出的时间。有条件的话,也可以将户口暂时迁到单位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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