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网站获悉,《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已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此次征求意见的办法更加注重消费者的网络使用体验,如办法提出,在电子邮箱、即时通讯工具等互联网私人空间发布广告的,应当在广告页面或者载体上为用户设置显著的同意、拒绝或者退订的功能选择。不得在被用户拒绝或者退订后再次发送电子邮件等广告。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