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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虐猴”不能只求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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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7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游客“虐猴”不能只求手下留情

 

背景:前天上午,有一群游客到福州动物园游览时,在猴山处,竟折下本用于遮阴的藤蔓,垂下栏杆“钓”猕猴。一旦有猴子好奇攀上藤蔓,游客就慢慢拉上藤蔓,再故意松手,致使猴子摔在地上。(7月7日《海峡都市报》)

列入“游客黑名单”

对于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园方颇为无奈。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动物园只能劝阻,没有执法权,但“嗓子喊哑了都没用”。我们不禁要问:遇到不文明行为,难道只能求游客“手下留情”吗?

首先,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客“钓”猴,明显是在伤害国家保护动物,园方完全可以报警。警方不仅能制止“钓”猴行为,也能产生震慑效应,让其他人不敢效仿。

其次,动物园事后可向旅游主管部门举报不文明游客,申请将其列入“游客黑名单”。国家旅游局已公布并正式施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对不文明游客的行为进行记录,施以信用惩罚,让其付出代价。最后,动物园还可对致猴受伤的游客索赔。

总之,对于不文明行为,园方不能止于劝阻,更要较真、举报、追责。 (段思平)

对公德无敬畏比“钓”猴更可怕

游客素质高低有别,福州动物园出现“钓”猴游客,一点也不奇怪。部分游客常常因不文明行为遭到吐槽,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有些人连对公共文明公共道德最起码的敬畏感都不存在了。没有了耻辱感,没有了敬畏意识。就像新闻中所说,有些游客不听劝告,还反过来斥责工作人员,这样的行为,比违背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还可怕。(黄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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