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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泳池存隐患 教练兼做救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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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泳池存隐患 教练兼做救生员
根据有关规定,小区泳池应至少配备3名救生员,并张贴资质信息;海都记者走访福州四小区,仅一个符合要求
塞纳阳光小区里,站在泳池边的游泳教练同时也是救生员
 

N海都记者 郭丽娟/文 黄孔瑜/图

海都讯“小区泳池是否有营业执照?水质是否达标?是否配备有资格证书的救生员?”上个月,福州市区小区游泳池陆续开业,不少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咨询,想知道他们所在的小区泳池是否符合标准。

去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及以下的游泳池,应当至少配备游泳救生员3名。而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即游泳教练)的姓名、照片和资质信息,以及水质检测结果告示牌,应张贴在游泳场所的醒目位置。但昨日,记者随机走访了福州市区四个小区发现,泳池大多存在救生员配备不齐全的情况。

救生员兼职信息大多不全

昨日,记者分别走访了枫丹白鹭、三盛国际公园长岛区、塞纳阳光小区以及大名城等4个小区。而这4个小区中,只有大名城小区游泳池完全符合《办法》规定,其余3个都存在不同的问题。

记者在塞纳阳光小区游泳池入口处,看到三张“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的证书。当记者询问小区是否挂有救生员的信息时,工作人员回答:“就是这三张。”在泳池四周,记者看见三名身挂口哨的男子,他们自称是游泳教练,也是泳池的救生员。另外,该泳池旁也没有水质告示牌。

在枫丹白鹭小区,公告栏上只贴有教练资格证书和水质告示牌,但记者调查得知,这里只有两名救生员。而在三盛国际公园长岛区游泳池里,一名正在收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和正在扫地的男子就是泳池的救生员。对于泳池四周没有粘贴任何相关信息,他解释说,因泳池刚承包不久,粘贴板正在做。

公共泳池近百救生员缺口大

“救生员必须在固定岗位或是在泳池四周巡查,不能一心两用。”福建省游泳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周先生说,在同一个游泳池内,救生员如果兼做游泳教练,一旦有人溺水,会延误施救时间。

周先生说,过去10年,有超过1万名游泳救生员被培训,每年通过年检,登记在册的救生员却只有2000多名。目前,福州市区的公共游泳池接近100家,这些救生员是不够用的。

据悉,2000多名登记在册的救生员中,有一大部分是游泳教练,因为他们上岗前必须有救生员资格,而剩下的很多是学生。“救生员属于季节性执业,大多数有救生员资格证的人是兼职,缺少经验。像学生,毕业后大多不会把救生员当职业。”

记者从鼓楼区文体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小区游泳池大多是临时承包的,时间集中在七八月份。由于《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是2014年8月1日才施行的,因此很多小区游泳池负责人并不了解,也就没有施行。但他表示,会对此类游泳池加强巡查,如不整改,将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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