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26日中午,在福州二环路与斗池路交叉路口(往北方向),两部救护车鸣笛示意拥堵车流让路,两部私家车主动让路,可另两部私家车立即加塞。网友“1007文鑫”用手机拍下了这一幕。(据7月27日《海峡都市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为警车、救护车等让道,一方面应提倡自律和遵守公德;另一方面则应严格执法,依法处罚违法车辆当事人。所以,相关方面应当出台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对类似网友“1007文鑫”的行为给予奖励,并依据其提供的影像信息,对车辆实施处罚。只有处罚到位,严肃法律,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卞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