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汤先增
海都讯 福州金牛御景小区一期业委会将开发商福州耀华公司告上法庭,讨要109.2万余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相应利息。此案历经一审、二审,近日终于有了结果:福州市中院驳回了该业委会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业主状告开发商讨要公共维修基金,并非个例。早在2005年初,福州就出现类似维权诉讼案例,而结果不一:法院有时判开发商交这笔钱,有时判业主承担这笔费用。而同案不同判的背后,是福州地方性规定和建设部、财政部的部门规章在“谁交维修金”问题上出现了冲突。
福州市房管局统计数据显示,福州九成老旧小区无公共维修金,“养老”已成难题。
小区公维金未缴 业委会状告开发商
继蓝山四季、闽都嘉源等小区的业主之后,2014年,金牛御景小区一期的业主也踏上了维权之路。
福州鼓楼金牛御景小区一期,共9栋楼100多套户型,开发商是福州耀华公司。该小区业主称,这个小区在2003年1月份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业主委员会在2013年成立,经查发现,开发商没有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于是他们将福州耀华公司告上法庭。
《福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规定,2003年以前办预售证的小区维修金由开发商交;而建设部、财政部共同颁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这笔钱由业主交。因此,“谁交维修金”也成了此案庭审的焦点。
金牛御景小区一期的业委会认为,根据福州市的相关规定,该小区预售登记的时间在2003年9月之前,小区专项维修基金理应由开发商缴纳。开发商福州耀华公司辩称,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共同颁布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由购房者缴纳,开发商只有代收代交的义务。
鼓楼区法院一审,判金牛御景小区一期业委会败诉,专项维修资金由小区业主缴纳。业委会不服,提起上诉。福州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以建设部、财政部共同颁布的管理办法作为法律依据,维持原判。
榕九成老小区没有“养老金”
福州市房管局一份统计数字显示,1997年至2003年9月,只有300多个小区的开发商缴纳了专项维修基金,只占所建小区总数的10%左右,这还不包括少缴的小区。
记者拿到一份福州市审计局的调查报告,该报告指明,建于1997年至2003年9月的小区中,从中抽取800个样本,应缴的专项维修基金为6.23亿元,而实缴6040.83万元。这意味着在抽查的800个小区中,有90.4%(5.63亿元)用于给业主们维修小区的“养老钱”成了“白条”。
2005年,蓝山四季小区的业主便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开发商缴交300余万元维修基金。福州市中院判决业主胜诉,开发商被判支付170万元维修基金。为何此次福州中院不支持业委会呢?
法律专家表示,福州地方性法规与两部委的规定发生冲突,而两者在法律效力的位阶上是同等的,法官既可以按福州地方性法规判,又可以按两部委的规章判,还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判,所以会造成判决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