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汤先增
海都讯近日,福州贡先生遇到一件倒霉事:储蓄卡一直都放在身上,也从未开通网银,卡内的存款却被人以网络消费、第三方支付等形式,盗刷走1.29万元。涉事银行回应称,可能是客户泄露个人信息造成的。
贡先生说,这张银行卡是2012年办理的,除开通交易短信提醒外,网银等其他业务都没有开通。25日夜间,贡先生前往ATM查询余额发现,卡内少了1万多元。
次日,贡先生到银行打了账户清单,发现12900多元被人在网上以消费、第三方支付等形式划走。贡先生说,大部分钱被“北京百付宝科技公司”分3次汇往一名为“余某”的账户上。当天,贡先生将卡内剩余存款取出,随即注销该卡。
随后,贡先生向银行反映此事,贡先生认为,银行有义务保障自己存款的安全,在银行卡未离身的情况下,卡中存款却被盗刷,银行应该承担责任。
“不论取款还是网络消费,都需要密码交易。”昨日,银行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客户的个人信息很可能在无意间已泄露,相关信息被不法分子改掉,所以没有收到交易短信提醒。“这是客户个人信息泄露,导致存款被盗刷,银行不需承担责任。”该负责人表示,发生类似事件,客户应该先报警。
对此,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勇认为,市民在办理银行卡时,就等于与银行建立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有义务保护存款人卡内资金安全。出现银行卡存款被盗刷的情况,银行应当履行相应的赔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