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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箱包公司 批量产销假冒品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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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7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乐箱包公司 批量产销假冒品牌包
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福州市检察院通报多个典型案例
生产、销售假冒名牌包,扰乱市场(资料图)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王光忠

海都讯 昨日,福州市检察院被国家版权局授予2014年度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据悉,这是我省检察系统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单位。检方介绍,2014年至今,福州检察机关共批捕侵权假冒犯罪案件22件35人,起诉125件200人。昨日,福州市检察院通报以下几个典型案例。

茶厂当厂房 批量假冒品牌包

“这是目前福州市查处的最大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注册商标案。”检方介绍,2010年1月,严某、陈某(均另案处理)投资成立长乐一家箱包公司,以长乐市文岭镇一茶厂为工厂,雇用他人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批量生产假冒LV、COACH、MK、TB和GUESS等注册商标的手提包。而后,他们将这些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通过委托物流销往国外牟利。

“他们分工明确。”检方称,2012年7月25日,公安机关在该公司内抓获雇员陈某灵、林某、江某,并在车间内查获假冒LV品牌的手提包4957个、假冒COACH品牌的手提包379个、假冒MK品牌的手提包539个、假冒TB品牌的手提包548个、假冒GUESS品牌的手提包479个。

后经鉴定,假冒LV注册商标的手提包价值6000余万元,2012年10月,该案由长乐市公安局侦查终结。

去年9月25日,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三名被告人假冒注册商标罪罪名成立,并判处被告人陈某灵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低价网购假冒名牌包 真伪混杂销售获刑

检方还通报称,2011年8月,男子俞某由他人处转租了福清市一处店面,并于次月正式开始在店内销售箱包等货品。为扩大盈利,俞某及其妻子、犯罪嫌疑人吴某通过网络,从广东省以几十元至300元不等的低价,购进假冒GUCCI、CHANEL、LOUIS VUIT⁃TON、PRADA、爱马仕等品牌注册商标的包具、皮带,放置在店内。

他们以进货价的2至3倍进行标价,再按照标价的70%~80%将上述假冒名牌手提包、旅行袋、钱包、皮带与少量二手真品混杂销售。

2012年7月,福清警方在店内抓获这伙人,并在店内查获待售的带有GUC⁃CI、爱马仕等品牌注册商标的手提包、旅行袋、钱包、皮带,计100余件。后经鉴定,上述货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劣质商品。

自2011年9月至被查获,该店销售假冒GUCCI、CHANEL、LOUIS VUIT⁃TON、PRADA、爱马仕等品牌注册商标的包具、皮带的金额为40余万元。

2014年7月4日,该案由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去年10月29日,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两名被告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罪名成立,并判处被告人俞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村里设窝点 购假冒品牌开关网上销售

检方还称,2013年,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况下,在闽清县坂东镇某村庄设立窝点,在购进假冒“西门子”品牌开关成品、半成品后通过淘宝网等方式进行销售。

2014年4月9日,闽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该窝点查获各类“西门子”品牌开关成品、半成品117箱,价值2万余元。

次月,陈某将售假窝点迁至福州市仓山区金山一单元房,继续销售假冒“西门子”品牌开关成品、半成品。2013年8月底,福州警方在该窝点将陈某抓获,并当场查获各类“西门子”品牌开关成品41421个、半成品97箱,价值26万余元。

此外,2014年7月起,杨某购买了侵权盗版复制光碟和淫秽光碟,在马尾区星旺路夜市内摆摊售卖牟利。同年7月27日,警方将其抓获,并当场查扣尚未销售的光碟3212张。经鉴定,其中的2706张为非法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362张光盘属淫秽物品。

该案由福州市检察院挂牌督办,杨某的行为违反刑法,犯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去年7月10日,杨某被福州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7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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