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陈志瑜
海都讯 男子冒用妻弟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近2万元,且拒绝还款。近日,该男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城厢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
2008年初,邱某擅自以其妻弟王某的名义,持王某身份证及虚假的王某收入证明等材料,向银行申办信用卡供自己刷卡消费。同年12月初,邱某持该卡消费19600元并迟迟不肯还款。在银行多次催讨下,邱某在还款7000元后便拒绝再还款,随后更换手机号码外出务工。后来,邱某亲属代其偿还所有款息。2014年5月,邱某向警方自首。
经办法官介绍说,邱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案发后其家属代为偿还透支款息,且其自动投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