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庄少虹
房产证,是业主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本报关于《房产证不能如约拿,找开发商讨违约金》的报道(详见7月31日B08版面)就引起不少购房者关注,一些业主随后就致电本报咨询关于房产证办理的各类问题。本期“答疑解惑”就专门对办理房产证常遇问题进行咨询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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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能延迟办?
问:因为办理房产证前,要缴纳4万左右的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业主目前钱不够,想迟点办理房产证,可以吗?能拖多久?
福州房地产信息网解答:房产证是业主拥有房产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落户、交易等,所以业主最好及时办理。
产权依申请登记,但如果已申请办证,就应及时缴纳税费,否则将产生一定的滞纳费用。
2夫妻两人房产变成一人无需缴纳契税
问:小林夫妻两个,在婚后买了套房子,系双方共有,无还贷,现在想变更成一人所有,请问需要缴纳契税吗?
福州房地产信息网解答:2014年1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文件,其中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免征契税。
也就是说,小林不用缴纳契税,只需当事人双方持产权证、结婚证、身份证等,共同到原发证单位申请办理。
3安置房继承需公证
问:网友“粽子”母亲有一套拆迁安置房,拆迁协议写她母亲的名字,现在父母均已过世,近期接到可办房产证通知。请问,房产证可直接办到她名下吗?
福州房地产信息网解答: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产权人名字应与原被拆迁房屋产权人名字一致,如原产权人已故,继承人须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持继承公证书、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继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