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我省通报多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2008年至2014年,朱锦华在担任建瓯市安监局局长期间,节假日私驾公车办理个人事务,被处党内警告。
●2013年6月7日,寿宁武曲镇承天村党支部书记周高铃和村委会主任林培东,多次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礼品,发给村党支部党员,均被党内警告。
●2013年“七一”期间,寿宁武曲镇甲峰村党支部书记吴奶发和村委会主任吴成长,多次用村集体资金给村党支部党员发礼物、补贴,均被党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