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郑靓
海都讯 记者获悉,昨日福建保监局与省食安办、省食药监联合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计划明年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决定在五大重点领域,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包括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大型商场、批发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用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至少选择1至2个试点,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扩大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