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刘世泉 通讯员 贺莹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人社局获悉,10月8日起,个人医保账户资金余额超过5000元的参保职工,剩余部分可用于购买与职工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个人账户预留5000元后剩余部分不足以支付购买的,应由个人出资购买;参保人员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补充保险产品要求退保的,所用个人账户资金应当退回个人账户。
据了解,此次相关部门共推荐了4家保险公司参与产品提供,分别为: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太平洋人寿福建分公司、人保健康福建分公司、平安养老福建分公司。各家保险公司提供了共计12款保险产品,类型涵盖长期险和短期险,保险责任包括重疾保障、医疗费用再赔付、护理保障、健康管理等。所有产品均经过中国保监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