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杨阳
海都讯 购买艺术品后的三个月,将能收取年化10%以上的投资收益,如果消费者要把这件艺术品“出手”,还能获得增值收益,如果不想要了,还能按照合约的价格由销售商回购。记者昨日从省收藏协会了解到,我省收藏协会正在推广一种结合了互联网金融和艺术品投资的销售模式,在福州试点成功后将推广到全省。
对于这一销售模式,福建融艺宝艺术品投资管理公司负责人张卫告诉记者,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购买了一件价值1万元的艺术品,那么将与销售企业签订为期三个月的试购合约,消费者付完货款后拿到艺术品,但货款并不直接进入销售企业的账户,而是划转到互联网金融投资平台,通过互联网
金融理财产品产生投资收益,这部分投资收益将按月划转到消费者的银行账户。如果在试购期间,有其他投资者看中了这件艺术品并愿以更高价格买入,那么消费者就能获得增值部分的收益。而如果在试购期消费者不想要这件艺术品了,则可以根据当时签订的合约,以合约中双方协商的回购价,将艺术品退还给销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