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庄少虹
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交易前后都会涉及钱的问题。买前了解清楚各个交易环节,才能保证自己的“钱袋子”不受损。本期“答疑解惑”就挑选了购房者常遇的问题,让大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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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专家团
骊特房产副总经理 陈晓镟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武萍
1 卖方帮买方还贷才能过户?有风险!
问:林女士想购买一套二手房,卖方还有50万贷款未还清,房产证抵押在银行。林女士想一次性付款,现在卖方要求买方出钱解押,这样合适吗?
陈晓镟答:卖房子需要卖方自己筹钱或向担保公司借款,将贷款结清并解除抵押,买方借不借钱给卖方还贷款全凭个人意愿,需要自己考量,毕竟存在一定的风险。现在很多房东在交易时会要求买方借钱还清贷款,购房者在买房前需注意这一点,以免交易受影响。
2 订金可退,定金难退
问:网友小正交了20万认筹金签订了一个预订协议,协议上是写20万订金。因为个人原因,他不想买这套房子,请问可以要求退认筹金吗?
吴武萍答:如果购房者签订的是认筹协议,且没有选定特定的房号,开发商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认筹金(或订金)是可以退的。如果签订的是认购协议,且选定具体房源,那么定金退还要根据协议规定,扣相应的违约金。
3 未婚成年子女,算首套房
问:张先生未婚,户口挂在父母名下,父母已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他如果以自己名义买房,是算首套房吗?
陈晓镟答:现在福州买房贷款是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贷不认房的,不需要管户口本是否在一起,父母贷款买房,子女成年后再买房属于首套房,首付款最低只要两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