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会文 通讯员 陈昊
海都讯 霞浦县兰某某在网上购买了枪支零配件以及制枪工具,在半年内,制造出2把枪。日前,霞浦法院审结这起被告人兰某某非法制造枪支案、非法持有毒品案,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14年开始,兰某某在霞浦县的家中,利用其弟(另案处理)在城区店铺和在网上购买的枪支零配件及制枪工具,制造枪支2支。2014年10月30日,兰某某在家中被抓获,并被当场查扣了疑似甲基苯丙胺晶体1袋及上述2支枪支等物。经鉴定,2支枪支可以认定为枪支,被扣疑似甲基苯丙胺晶体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霞浦法院审理认为,兰某某擅自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2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兰某某明知甲基苯丙胺是毒品而非法持有达13.8839克,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