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昨日,福州市民林女士向本报95060来电,称日前乘坐福州46路公交车,公交车不慎撞上了路旁电线杆,导致她的前胸肋骨和后背受伤,车上一小孩嘴里出血。事后公交人员仅带她拍片,后续治疗费用与道歉都未跟进。而公交集团公司方面解释,涉事司机已经停岗。
林女士介绍,10月4日下午5点多,她乘坐车牌号为“闽AYB871”的46路公交车,从福州机务段开往火车站。当时她侧身坐在车辆前部右侧,最靠近上车门边的座椅上。“在接近湖塍站时,突然车撞到了什么,我就重重撞在扶手杆上。”林女士说,当时车开在六一北路上发生了车祸,她先是右胸一侧撞在扶手杆上,后又反弹撞到了椅背上,疼得不轻。
林女士说,她站起来后,发现原来是公交车头直接撞到了路中的电线杆,事故原因是司机一边开车,一边时不时侧头和后座一名熟悉的女子聊天,不注意看路导致的。
昨日,记者联系上福州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解释,发生事故当天公司立即派人带林女士等人到医院检查,并垫付了500多元的医药费,昨日也有安全员队长出面陪同协商。由于林女士提出欲看中医,费用在3000元左右,这笔钱无法通过保险公司报销,因此没有答应。
该负责人说,当时46路车司机为余师傅,对于林女士指出司机边驾驶边聊天,由于当时车内监控设备损坏,已无法核实。经了解,是当时道路改造,路中的线杆未及时移走,司机称不注意才撞上。
对此,福建省消委会人员表示,公交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理应保障每个乘客的生命安全,出现事故后公司应该进行赔偿。对于费用的计算,除了当天产生的医疗费用,还应包括后期康复的营养费、误工费等,而不能仅以事故能否报销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