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1版:城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深夜遛狗 扑倒路人致骨折
福州象园新村1号楼 两岁男童家门口被狗咬伤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5年10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象园新村1号楼 两岁男童家门口被狗咬伤

 

N海都记者 郭丽娟/文 黄孔瑜/图

海都讯 10月10日下午,家住福州象园新村1号楼6楼的潘女士,其2岁儿子小鑫(化名)在自家门口玩耍时,被住在7楼的王某所养的狗咬伤。王某用铁门封锁楼梯,将未系绳的狗放养其中。事发后,接潘女士报警,警方要求王某拆除楼梯铁门后,潘女士与王某之间却再发争执。潘女士称,至今王某仍拒绝赔偿。

封锁楼道内 土狗隔门伤人

潘女士说,10日下午3点多,她带小鑫回到家,她进屋整理行李,小鑫在门口玩泥沙。不一会儿,她听见小鑫的哭声,出门发现儿子被狗咬伤,左手有3处伤口。伤人的黑色土狗是住在7楼的男子王某所养,伤人时未系绳,被放养在王某用铁门封锁的6楼至7楼的楼梯中。潘女士说,这只狗虽然被锁在楼梯中,但孩子的手可以伸入铁门中。

潘女士称,事发后,她找王某一家理论,“我还没索赔,对方就倒打一耙,说是我孩子要去偷东西才被狗咬。可两岁的孩子怎么可能偷东西。”协商不成,潘女士报警,并带孩子到疾控中心接种狂犬疫苗,“小孩被咬后,就再也不敢一个人呆在过道里了”。

报警后 两家再发纠纷

昨日上午,记者至象园新村1号楼,但未见到伤人土狗。据潘女士称,在记者抵达前,伤人土狗刚刚被收起。根据刚刚拍下的照片显示,这只土狗高约三四十厘米。记者几次敲封锁楼梯的铁门,但7楼无人回应。

潘女士说,最初报警后,她就未再找过王某一家。但新港派出所民警对王某下发消防通道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拆除楼梯铁门后,前日中午,王某至她家,双方发生争执,潘女士再次报警。

当地的雁塔社区居委会人员表示,该小区为无物业小区,居委会对于此事也只能协调。新港派出所民警证实,确已向狗主王某下发消防通道整改通知书,目前已介入协调此事。

□相关链接

犬伤人 犬主要赔钱罚款

据《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公安部门是限制养犬工作的主管机关。

犬伤害他人时,犬主人或携犬人必须立即将伤者送至医院诊治,先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被伤害者的诊治费和其他经济损失。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视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最高可处15日拘留和1000元以下罚款。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