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海都讯 闽侯也出手救市了。记者昨获悉,自2015年10月16日至2016年3月31日止,凡购买闽侯新建商品住房(不含高新区,下同)的个人,按面积不同可享受1万~3万元的财政补贴。自此,福州已有闽侯、连江、福清三个县(市)出台救市政策。
在这份《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的通知》中,记者看到,购买户型在60㎡以内的,每套给予1万元的财政补贴。
购买户型在60㎡~100㎡的,每套给予2万元的财政补贴。
购买户型在100㎡~144㎡的,每套给予3万元的财政补贴。
购买户型在144㎡以上的,每套给予2万元的财政补贴。
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中记载的时间为准。户型面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产权总登记后,不进行多还少补。
《通知》提及,优惠政策自2015年10月16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施行,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到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购房补贴优惠。
此外,政策执行期前完成商品房网签的,注销后再由原购买人或其家庭成员重新购买同一套房屋的,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内完成商品房网签的,若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已领取财政补贴的,应在注销前先全额退还财政补贴;同一套房屋,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海都记者获悉,目前福州已有三县(市)出台了楼市刺激政策。除了闽侯,福清市政府将在2016年3月31日前安排4000万,对144平方米以内(含)的商品房,按每平方米100元予以补贴;年底前,在连江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县财政予以购房款2%奖励。更早之前,省内宁德等地也出台了类似的救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