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梁辉 许娴
海都讯 近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经过依法侦查,查明2009年至2014年间,福州市晋安区爱国卫生办公室原主任(正科级)林某某利用负责爱卫办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其下属业务科科长王某某(副科级)和爱卫办科员黄某某,串通福州康健灭鼠消毒有限公司老板侯某某、柳州市某消杀药剂厂销售人员刘某,虚增除四害经费,先后十余次套取财政资金共计63.98万元,用于爱卫办工作人员福利费、年终奖及个人私分。
晋安区检察院对林某某、王某某、黄某某、侯某某4人立案侦查后,现已侦查终结,目前该案已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