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婷如 林榕
海都讯 工地一名工作人员监守自盗,私自将价值3万多元的电缆变卖,后打算将电缆运出工地时被发现。近日,福州台江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其批准逮捕。
检方介绍,今年5月3日下午6时许,台江江滨一处工地工作人员陈某(男,27岁,贵州人),伙同他人,私自将四捆工地在用的电缆作为废弃的电缆以9500元的价格卖给袁某某。
袁某某联系马某一起开车到该工地运电缆,电缆搬到车上后欲离开工地时,被保安发现,被盗电缆在祥坂路口附近被截获,经鉴定价值为31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