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建瓯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经查,2013年12月,时任房道镇上庠村支部书记的魏长泉、主任魏翰民,使用村集体资金8000元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并以慰问困难户的名义报销入账。2015年10月28日,建瓯市纪委给予魏长泉、魏翰民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个人承担已报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