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新地产/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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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抢收年终“蹭”双11 开发商动真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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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N海都记者 庄少虹

税费政策的多变常常让购房者摸不着头脑,什么情况下需要多缴纳税费,什么情况下能更省钱?本期“答疑解惑”继续为您解答。

如果您在购房方面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关注“海都购房通”官方微信,或拨打0591-87079110,以及加入海都新地产互动群(群号465294989)提问,我们将请专业人士为您解答。

本期专家团

骊特房产副总经理陈晓镟家天下房产交易部经理蔡莉莉

1 交税以实际购房面积计算

问:购房合同上房产面积是90平方米,可交房时是91.3平方米,请问:交税费时是按照哪个面积计算?

陈晓镟答:应按实际购房面积计算,即按实际交房面积91.3平方米计算税费。按照规定,您的面积在90~144㎡之间,须缴纳1.5%契税。

2 税费缴纳须按照购房时间算

问:2012年3月购买并签订合同,至今未办理房产证,现在去办理的话,税费是按照2012年规定,还是现行规定缴纳?

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答:按照当时规定缴纳,若申请人在2008年11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签订合同,且单价鼓楼、台江在8500元/平方米以上,其他单价在7000元/平方米以上,按3%缴纳契税。

3 曾是共同还款人还能算首套房

问:2008年我母亲买房的时候我是共同贷款人,我名下没有房产。现在我想买房还能算首套房吗?

蔡莉莉答:是首套房,因为之前的房产并不在你名下,你也不是借款人。

按照规定,住房的认定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子女已经成年的,住房套数认定与父母所拥有套数无关,所以现在你自己想买房属于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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