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新地产/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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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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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11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答疑解惑

N海都记者 庄少虹

随着旧城改造项目的增多,在福州,拆迁户俨然成了购房主力之一,围绕着拆迁户的买房问题亦是不断,本期“”就挑选出拆迁户常遇问题来解答。

如果您在购房方面也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关注“海都购房通”官方微信,或拨打0591-87079110,以及加入海都新地产互动群(群号465294989)提问,我们将请专业人士为您解答。

拆迁购买安置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配合拆迁后,协议购买安置房(期房),但是手上资金不足,请问,可以使用公积金余额缴纳安置房的购置费吗?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如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的,可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拆迁办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或您也可先自行支付房款,然后提供相关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

另外,您须为该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人,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需在付款后一年以内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补差价款的总额。

闽侯拆迁户,暂无法享受购房奖励

问:闽侯高新区的房子要被拆迁,如果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在五城区买房子,能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答:此前,福州出台了文件《关于鼓励被征收人用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款购买五城区一手商品房的实施细则》,规定凡2015年4月1日后,五城区拆迁户收到货币补偿款一年内,购买五城区一手商品房(含商品住宅和非商品住宅)的,均可向原征收实施单位申请领取购房奖励款。

因为新政策规定是针对五城区被征收房屋,所以高新区拆迁户暂时无法享受。

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需户籍证明

问:男方在福州事业单位工作,户籍在江西。老婆户口在福州,目前双方在福州有住房,但是无贷款。请问,如果现在在江西买房,能否提取男方住房公积金?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根据规定,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或者偿还自住住房贷款的,本人或配偶需拥有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因此若男方户籍在江西,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若否,则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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