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我省通报多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松溪县公证处,先后7次在松溪大饭店、友谊大酒楼等公款接待松溪县司法局相关人员,主任兰雪英被处党内警告,并承担接待费用4359元。
●松溪县松源街道水南村党支部书记叶名峰等人,先后5次在好乐迪音乐会所消费共计2290元,并在老年协会报支,被处党内警告。
●诏安县供销联社,多次违规发放慰问费,主任谢小明被处党内警告。
●诏安县四都镇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镇党委组织委员、党政办分管领导沈一娟被处党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