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陈小芳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仙游县环保局获悉,位于枫亭镇九社村的仙游县永志皮革化料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投入生产,车间内清洗时产生的废水通过简单处理后外排,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环保部门依法对其立案处理,罚款1.5万元。
据仙游县环保执法人员介绍,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同时参照仙游县环保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对该公司进行处罚。若该公司不履行处罚决定,环保部门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