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郑靓
海都讯 到了退休年龄,三明永安的老魏发现养老保险缴纳年限不足15年,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而想要补缴,却为提交材料犯了难,因纺织厂早就搬迁了。
老魏于上世纪90年代初进入纺织厂,由于不了解相关政策,直到2010年12月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而目前我国要求的个人缴费最低年限是15年。也就是说,老魏想要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补缴近十年的养老保险费。
“麻烦的是,人社部门称补缴保险费,还须提供连续工龄工资表复印件。”老魏的儿子魏先生说,父亲所在的永安浩宇纺织有限公司搬迁,部分人事和财务资料已遗失,老魏为此奔走了半年,还向信访部门反映多次,仍未解决,“收到的回复函仍是需要这些材料,事情仍在原处打转。”
昨日,记者联系永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与上级部门讨论了老魏的情况,决定“特事特办”,同意老魏用银行打印出的工资流水单作为替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