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通讯员 王荔红
海都讯 记者从莆田检验检疫局获悉,《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经营企业在商品首次上架销售前,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商品备案信息。
2016年2月29日,福建洛弛制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登录国家质检总局跨境电商备案系统成功注册,成为福建省在国家质检总局跨境电商备案系统上登录注册的首家跨境电商企业,标志着质检总局跨境电商备案系统正式在福建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