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会文
海都讯 3日晚,福州的林女士和家人到淳百味省人民医院店就餐。餐后离开时,林女士在店门口摔倒致右脚踝骨折。林女士家人以门口的地毯导致林女士摔倒为由,要求淳百味省人民医院店赔偿。该店方面则表示,林女士摔倒是因为其下台阶时踏空所致,拒绝赔偿。
昨日,林女士的丈夫陈先生告诉记者,3日晚,他们一家人在位于福州八一七路的淳百味店就餐。餐后离开时,妻子林女士抱着一岁多的儿子,在店门口下台阶时,突然摔倒,导致儿子头部磕破,妻子右脚也肿胀。陈先生报警后,该店店长熊先生来到现场,随后陪同他们到福建省人民医院就诊。根据陈先生提供的检查报告,林女士“右外踝撕脱性骨折”,治疗费四百多元,打了石膏后回家修养。“当晚,店长说会赔偿。昨天再联系他时,他又说不是他们店的责任,不会赔偿。”陈先生说,妻子当晚穿的是平底鞋,摔骨折是因为地毯滑导致。
该店店长熊先生回应,出于人道主义,他当晚道歉并陪当事人到医院检查;但昨日调出店内监控发现,林女士当时抱着小孩,由于小孩挡住其视线,导致林女士下台阶时踏空摔倒。“当晚还不知道是不是我们店的责任,我没有承诺会赔偿。”熊先生说。淳百味股东之一的林先生称,根据监控,不是该店设备或人员等原因导致林女士摔倒,该店不承担责任,因此不会赔偿。
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思斌介绍,如果林女士不能证明该店台阶清理不干净、地毯太滑等原因,而是其踏空导致摔倒骨折,林女士无法追究该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