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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取消“市渣土协会”监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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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3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违规发展会员、收会费,致乱倒渣土现象时发
福州取消“市渣土协会”监管权

N海都记者 张志宏

海都讯 昨日,福州市城管委发文通知,福州市建筑渣土地材运输协会(下称“市渣土协会”)因存在不按照章程规定发展会员、违规收取会费,内部财务管理、日常工作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导致违法卸倒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中滴撒漏污染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将于本月20日起不再履行市容部门委托的对运输建筑垃圾和地材的轻型自卸货车的监管职责。

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6月,福州市市容管理局曾授权市渣土协会履行对轻型自卸货车运输建筑垃圾和地材的监管职责,推行协会将轻型自卸货车车主或者运输公司吸纳为会员并收取会费、轻型自卸货车运输地材和建筑垃圾由协会向各区市容局备案的管理模式。后协会出现上述多种问题,未履行监管责任;同时,运输建筑垃圾、地材备案工作缺乏统一的工作标准,各区市容局备案工作也不规范,行业乱象频现,市民反映强烈。

根据新通知要求,本月20日起,“轻型自卸车运输建筑垃圾、地材由协会向各区市容局备案”停止执行,将改革为由运输人(车主或者轻型自卸车所属的运输公司)直接向各区市容局或者市渣土管理处备案。该过渡政策执行期限暂定至年底,必要时可适当延长过渡期。

过渡期结束后,将在福州市五个主城区和高新区全面推行轻型自卸车公司化运营,实行轻型自卸货车运输建筑垃圾资质准入和处置核准制度,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公司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晋安区将先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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